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王晓学律师的网站
文章分类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最近访客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车辆报废后车牌号能否保留?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11-03 17:05)    点击:522

车辆使用看一定的年限或者是行驶的路程超过一定的里程就需要依法办理报废,因为车辆可能在使用了很久之后安全性能已经变的不好了,那么如果车报废了车牌能保留吗?

网友咨询:

车辆报废后车牌号能否保留?

律师解答:

车辆报废了车牌可以保留。

公安部交管局规定,原机动车报废6个月内,机动车所有人购买新车办理注册登记时,可以申请继续使用原号牌号码,也可以重新选择新的号牌号码。原车主或单位所有人超过6个月未提出继续使用号牌号码申请的,车辆管理所收回此机动车号牌并重新启用。车辆报废前涉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车辆原车主或单位所有人不得申请使用原号牌号码。

车牌号是对各车辆的编号与信息登记,其主要作用是通过牌照可以知道该车辆的所属地区,也可根据牌照查到该车辆的主人以及该车辆的登记信息。

律师解析:

车辆报废注销的时间一般就是一天,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报废的校车、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出具注销证明。

驾驶报废车辆是交通违法行为,如果没有造成交通事故的,对驾驶者可以处200-2000元的罚款,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对报废车辆进行收缴。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七条  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报废的校车、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

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出具注销证明。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王晓学律师提供“合同纠纷  工程建筑  刑事辩护  房产纠纷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王晓学律师,王晓学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王晓学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5098891935,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王晓学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济南律师 | 济南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王晓学律师主页,您是第10006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