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王晓学律师的网站
文章分类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最近访客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交通肇事罪获缓刑

分类:案例集锦    时间:(2020-10-31 13:31)    点击:380
王律师承办:交通肇事罪获缓刑

一、案情简介

被告人杨某某于2017年9月3日驾驶无牌三轮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撞到道路清洁工(当天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后逃离现场,“人民网—江西频道”等多家媒体报道了此事,详情可搜索《无牌三轮车清晨撞死环卫工逃逸  南昌交警26小时成功破获》。

本案经徐彭胄聪律师介入办理后,犯罪嫌疑人杨某某被南昌市青山湖交警大队取保候审,并终判处缓刑。

二、辩护思路

(一)肇事逃逸情节作为入罪条件评价后,不能再作为加重情节二次评价

(二)不能认定因肇事逃逸行为导致了被害人死亡结果的发生

(三)杨某某归案后,主动、如实地坦白了全部犯罪事实,悔罪态度良好,应认定为坦白,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四)交通肇事类犯罪系过失犯罪

(五)杨某某及家属在律师建议下,在事故认定书责任划分和尸检报告尚未作出的情况下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获得谅解

三、办案结果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刘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并争取到缓刑结果。

四、办案心得

办理交通肇事类案件时,注意入罪标准和加重情节的关系,争取获得被害人谅解,对被告人刑罚有非常大的影响。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王晓学律师提供“合同纠纷  工程建筑  刑事辩护  房产纠纷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王晓学律师,王晓学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王晓学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5098891935,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王晓学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济南律师 | 济南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王晓学律师主页,您是第10006位访客